有中國戶籍的人長期在國外居住,是否屬于中國稅收居民個人?
答:《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條 個人所得稅法所稱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因此,有中國戶籍的人即使長期在國外居住也屬于中國稅收居民個人。
答:《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條 個人所得稅法所稱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因此,有中國戶籍的人即使長期在國外居住也屬于中國稅收居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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