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綜合題第一問,銷售房子取得的增值稅,為什么用(24000-600*60%*80%)*9%,而不是24000*9% ,自建房子,無差額征稅,而且是新房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是差額,一般計稅不是全額嗎?

84784967| 提問時間:2022 11/2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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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這里是房地產(chǎn)企業(yè)銷售房子,它是在計算那個銷售房子的時候,可以減掉土地的成本,然后來計算增值稅,所以說你這里減了600萬土地對應部分。
2022 11/21 22:22
84784967
2022 11/21 22:27
房地產(chǎn)銷售房子,按一般方法計稅,是差額嗎?那簡易計稅也是差額?
84784967
2022 11/21 22:37
老師呢,是我哪個知識點混淆了嗎?
84784967
2022 11/22 08:00
老師的問題只解決了一半。。。
84784967
2022 11/22 08:02
沒找到相關知識點,房企賣房,按一般計稅方法可以差額計稅,老師能提醒下知識點在哪一章嗎?
陳詩晗老師
2022 11/22 09:20
不好意思,昨天晚上睡了,他是這樣的,一般計稅的話可以扣除,土地,簡易計稅,不扣除。
陳詩晗老師
2022 11/22 09:20
這就是在那個增值稅的計算這一章的知識點。
84784967
2022 11/22 12:39
嗯嗯,好的。我今天晚上回去復習下,謝謝
陳詩晗老師
2022 11/22 12:40
嗯嗯祝你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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