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在管網施工中發(fā)生自然災害的損失,進項稅要轉出嗎
【問題】
企業(yè)在管網施工中發(fā)生自然災害的損失,進項稅要轉出嗎?
【答案】
財稅【2016】36號: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第二十八條: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所以因自然災害造成在建工程的損失,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服務的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