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8年12月份購入車輛能否2018年一次性稅前扣除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9/01/17 17:38:44 字體:

  【問題】

  2018年12月份購入車輛能否2018年一次性稅前扣除?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規(guī)定,2018年12月購入12月份即投入使用,應選擇在2019年1月份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即該車輛只能在2019年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不能在2018年一次性稅前扣除。

法規(guī)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執(zhí)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第一條第(二)項規(guī)定,固定資產購進時點按以下原則確認:

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fā)票開具時間確認;

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第二條規(guī)定,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

成為會員可享受以下服務:

1.答疑全天候    2.團隊人員成長基金    3.會員資料    4.會員期刊
  5.定制內訓     6.財稅新政直播解讀    7.網絡課程暢聽       立即成為會員>>       

更多會員內容,請查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qzz

免費試聽

  • 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與企業(yè)價值管理

    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與企業(yè)價值管理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