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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種類、抵扣方式、適用情形,一文說明白!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黃山市稅務局 編輯:張美好 2020/06/16 16:22:51  字體:

增值稅最大的特點之一是憑票抵扣進項稅額,那么您知道目前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有哪些?它們又是如何實現進項稅額的抵扣?抵扣的金額又是多少呢?下面為您一一道來。

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種類、抵扣方式、適用情形,一文說明白!

一、需要勾選確認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

(一)抵扣憑證類型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僅注明一個繳款單位信息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增值稅發(fā)票)。

例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能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勾選確認的適用對象

所有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2019年3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fā)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fā)票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出口退稅或者代辦退稅的增值稅發(fā)票信息。

(三)勾選確認的期限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發(fā)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就是說,您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后開具的增值稅發(fā)票只要在增值稅申報前勾選確認,就可抵扣本期的進項稅額。

(四)勾抵扣進項稅額的時限

納稅人應在勾選確認、稽核比對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抵扣進項稅額。您一定要記住,當月勾選確認、稽核比對的增值稅發(fā)票的稅額當月必須抵扣!

(五)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一般情況下為增值稅發(fā)票票面注明的增值稅稅額,例外情形詳見“三、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

二、熱點問答

(一)我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增值稅發(fā)票未在規(guī)定限內認證確認、稽核比對或申報抵扣的,該怎么辦呢?

答:如果您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50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7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規(guī)定,繼續(xù)抵扣進項稅額。

(二)我單位取的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僅注明一個繳款單位信息),但通過服務平臺查詢到的海關繳款書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怎么辦?

答:當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一個繳款單位信息)在服務平臺查詢到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或未查詢到對應信息時,您應當上傳該繳款書信息到服務平臺,經系統(tǒng)稽核比對相符后,再登錄服務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

(三)我在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前取得的增值稅發(fā)票,在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后可以據此抵扣進項稅額嗎?

答: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規(guī)定,可以在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需要注意的是: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需按規(guī)定由銷售方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重新開具藍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您應憑重新開具的藍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進項稅額。

(四)某銷售機動車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本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未繳納稅款,那我取得其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答:根據總局減稅降費問題答復,對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且下道環(huán)節(jié)取得相應發(fā)票的,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因此您在銷售方未繳納稅款的情況下仍可憑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抵扣進項稅額。

(五)我單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在3月份申報繳納2月屬期增值稅,且未通過增值稅發(fā)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增值稅扣稅憑證用途,是否可以延期確認?

答:國家稅務總局于今年2月底對服務平臺進行了升級,新增【延期抵扣勾選】模塊,納稅人可以選擇符合條件的稅款所屬期,補充進行該期進項發(fā)票的勾選確認操作。也就是說,如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未在3月份進行2月份增值稅申報,且未通過服務平臺確認增值稅扣稅憑證用途,可以在此后辦理2月份增值稅申報前通過服務平臺的【延期抵扣勾選】模塊勾選確認2月份屬期增值稅扣稅憑證用途。今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遇到此類情形時均可比照該條措施進行處理。

三、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1.從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處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如果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受托加工的是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2.從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如果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重要提醒:此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仍需勾選確認后方可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舉個例子:如某酸奶生產企業(yè)從某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鮮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票面金額20萬元,稅額0.6萬元,當期領用60%用于酸奶生產,則該筆業(yè)務可抵扣進項稅額為1.92萬元[酸奶適用13%的稅率,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額為20*9%+60%*1.8/9%*1%]

(二)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者銷售發(fā)票

以農產品銷售發(fā)票或收購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如果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農產品收購發(fā)票與銷售發(fā)票都是適用于農業(yè)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業(yè)務,區(qū)別在于前者是購買方開具,發(fā)票左上角打印“收購”兩字,后者是農業(yè)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自行開具的普通發(fā)票。

提醒: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的,統(tǒng)一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銷售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例一:某餐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8月從農戶處購進水果100萬元,自開農產品收購發(fā)票,票面金額100萬元,則該筆業(yè)務可抵扣進項稅額為9萬元(100*9%)

例二:某罐頭食品加工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7月從農戶處購進水果100萬元, 自開農產品收購發(fā)票,票面金額100萬元,當月領用該批水果的30%用于罐頭生產,則該筆業(yè)務可抵扣進項稅額為9.03萬元[罐頭適用13%的稅率,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額計算為100*9%+30%*9/9%*1%]

例三:某一般納稅人兼營餐飲服務和罐頭加工,兩項業(yè)務未分開核算,2019年7月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水果取得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票面金額20萬元,稅額0.6萬元,則該筆業(yè)務可抵扣進項稅額為0.6萬元(既從事餐飲經營又從事罐頭食品加工,但未分開核算進項稅額,不適用加計扣除政策,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票面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三)橋、閘通行費發(fā)票:發(fā)票注明的金額÷(1+5%)×5%

(四)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票面金額÷(1+9%)×9%

(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額÷(1+3%)×3%

四、稽核比對相符后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注明兩個繳款單位信息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當上傳該繳款書信息至平臺,經系統(tǒng)稽核比對相符后,再登錄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

五、直接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

完稅憑證: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按票面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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