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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進的器具、設備,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

來源: 上海稅務 編輯:那個人 2023/09/21 14:28:50  字體:

【問題】

企業(yè)新購進的器具、設備,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

【回答】

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yè)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yè)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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