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級考點匯編——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考點匯編
《經(jīng)濟法》--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大綱內(nèi)容】: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1.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2.進口貨物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3.增值稅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
【知識點】: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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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貨物是否發(fā)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提示:先開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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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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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fā)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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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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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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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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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提示:生產(chǎn)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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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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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
提示: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fā)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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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應稅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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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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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發(fā)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委托他人代銷、銷售代銷貨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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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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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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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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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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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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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演練】
【(2014年)·單選題】2014年5月8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買賣電腦的合同,雙方約定總價款為80萬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萬元貨款全額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筆貨款45萬元,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筆貨款35萬元。根據(jù)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甲公司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為( )。
A.5月8日
B.6月3日
C.6月10日
D.6月25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根據(jù)規(guī)定,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先開具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本題中,6月3日,甲公司就80萬元貸款全額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所以答案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