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所得12萬元及以上的市民,現(xiàn)在就要自行申報個稅了。1月13日,記者從省市地稅部門了解到,地稅部門已將《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的通告》對外公布。通告要求,按照相關稅法規(guī)定,從今年1月起至3月31日,2013年所得12萬元及以上的市民要自行申報個稅。
據(jù)了解,按照相關稅法規(guī)定,年所得達到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當于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因此,沈陽市2013年度年所得達到12萬元以上的個人,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均應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年底自行納稅申報(法定休假日除外,申報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