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支付五萬美元以下是否需要辦理備案
問題:對外支付五萬美元以下是否需要辦理備案?
解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mào)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guī)定,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僅為地稅機關的,應向所在地同級國稅機關備案。
所以企業(yè)支付5萬美元以下的無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