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個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是否還用辦理自行申報嗎
【問題】
單位的職工2019年從兩個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是否還用辦理自行申報嗎?
【答案】
依據(jù)修訂后的新《個人所得稅法》相關(guān)規(guī)定,居民個人2019年取得的兩處及以上工資薪金所得,無需自行按月申報。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符合國家稅務(wù)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文件規(guī)定情形,則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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