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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取消B級納稅人增值稅發(fā)票認證

2016-04-25 14:12 來源:北京國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稅務總局5月1日起將對B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fā)票認證。據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介紹,根據稅務總局發(fā)布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稅務部門依據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稅務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內容對納稅人進行信用評價,按照信用程度設為A、B、C、D四級,每年4月,稅務機關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韓國榮還通報了稅務部門針對A級納稅人的新守信激勵措施。今年3月1日,稅務總局在全國推行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fā)票認證,A級納稅人不僅節(jié)省了購置掃描設備的費用,也節(jié)省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避免了因無法掃描認證造成損失,辦稅更輕松、更便捷。為助力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稅務總局決定自5月1日起,將此項措施推廣至B級納稅人,近七成納稅人將獲得便利和實惠。細化明確征管事項 保障營改增順利實施。

點評: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細化明確征管事項,輕松便捷納稅,實惠、利好納稅人,已成為稅務機關的新常態(tài)。必將為全面順利實施“營改增”掃除屏障,帶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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