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是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年所得超過12萬元者個稅自行申報”的最后期限。當天,全省11個設區(qū)市的地稅服務大廳燈火通明直到夜間12點,專門等候最后一批高收入申報者。
●截至昨日下午3時,全省已有9476名高收入者進行了申報,其中南昌申報人數(shù)占據(jù)全省近一半,有近4000人。
●在4月2日大限結束之后,一些未依法進行個稅申報的高收入者頭上將會懸起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南昌申報者占近半數(shù)
1月10日,贛州市龍南縣醫(yī)院董事長黃錫春在龍南縣地稅局辦理了12萬元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成為今年江西省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納稅“第一人”。
1月15日,南昌個稅自行申報迎來首批“吃螃蟹者”。當日9時許,南昌市年收入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個稅“第一人”委托徐女士來到南昌市地方稅務局辦稅服務大廳,遞交了寫有委托人自己去年年收入情況的納稅申報表。首位外籍高收入者主動納稅在南昌出現(xiàn)。據(jù)了解,在開展個稅申報之前,根據(jù)稅務部門的初步摸底,已掌握了6000~10000名高收入群體。此次我省自主申報人群達到近萬人,在中部各省市中已屬較好成績。
為“怕露富者”保密
由于今年是高收入者自行申報個稅第一年,沒有經(jīng)驗借鑒,為使工作順利開展,全省地稅系統(tǒng)進行了周密部署。在所有措施中,針對納稅人怕露富的心理,“保密”措施顯得尤為重要。
為防止泄露納稅人信息,各級地稅辦稅服務大廳設立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窗口,延長申報期受理工作時間,落實好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有關資料保密等制度,讓納稅人放心申報。
懲治偷稅者“不手軟”
對一些存在僥幸心理未主動申報的高收入者,省地稅部門稱將“絕不手軟”。據(jù)了解,高收入者如果沒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將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的處罰規(guī)定為:不自行申報者,將被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收到地稅局通知后仍不申報者將被處2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少繳稅且有單位任職的,將處以扣繳義務人相當于個人所得稅款項0.5倍至3倍的罰款,納稅人處以0.5倍至5倍的罰款,并按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如果納稅人的行為被判定為偷稅罪,還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舉報偷漏稅獎10萬
我省地稅將符合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條件的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情況,作為今年稅收專項檢查的重點之一。自行納稅申報期過后,各地將組織開展對我省福布斯上榜人員、上市公司以及民營企業(yè)高層管理人員和部分高收入行業(yè)、個人申報情況的抽查,并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建立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舉報制度,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記者了解到, 按照稅法相關規(guī)定,居民舉報偷漏稅有獎,稅務部門將按照補繳稅款的一定比例發(fā)放獎金,最高10萬元封頂。為了方便獎金發(fā)放,舉報實行實名制,稅務部門將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