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2006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蘇人通[2006]73號)文件,為進一步做好2006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6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定于2006年9月8日下午、9日和10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
9月8日
下午 2:00- 5:00 《 資產評估》
9月9日
上午 9:00- 11:30 《經濟法》
下午 2:00- 4:30 《財務會計》
9月10日
上午 9:00- 11:30 《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下午 2:00- 4:30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二、報名對象及條件:
。ㄒ唬┓沧窦o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2、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3、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1年。
4、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5、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yè)畢業(yè),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6、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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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其中,取得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y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資格的人員,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取得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y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資格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y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資格可免試《財務會計》。
。ㄈ┯嘘P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檔案號是滾動管理的依據(jù),請考生妥善保管好,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
三、報名應提供的材料:
。ㄒ唬、新報名參加此次考試的人員備有以下材料即可辦理報名手續(xù):
、傧鄳膶W歷證明及復印件;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審計專業(yè));
、诒救松矸葑C及復印件;
、塾行У臉I(yè)務工作證明;
、鼙救私1寸免冠照片2張。
。ǘ├峡忌恍杼峁┥矸葑C以及上年度檔案號的憑據(jù)(準考證或成績通知單)并繳納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即可辦理報名手續(xù)。
四、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科目共設5科,分別為《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和《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成績有效期限實行3年滾動管理,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5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成績有效期限實行2年滾動管理,即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4個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考試科目、管理模式及答題方式 考試科目共設5科,分別為《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和《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五、答題及試卷回收方式:
。ㄒ唬└骺圃囶}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印制在同一份試卷上)組成,配有答題卡和答題紙?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答題紙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聲、無儲存編輯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答題所用草稿紙由各考區(qū)考務部門發(fā)放、回收。
“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荚囬_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tài))的,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六、報名時間、地點、費用及準考證領取:
1、報名時間:
2006年4月19日-24日 (周日休息,周六正常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南京人才大廈四樓410室(北京東路63號)
3、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部分人事考試收費項目、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9號、蘇財綜[2002]5號)精神,2005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仍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4、準考證發(fā)放時間:8月下旬以后(雙休日除外)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一樓18號臺領取,聯(lián)系電話:83151995。
5、成績及合格證發(fā)放:考生請于考試兩個月后按照準考證上的成績查詢辦法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請于兩個月后登錄南京職稱資格網(wǎng)查詢證書發(fā)放事宜或與市職稱評介中心聯(lián)系,電話:83151850;83151851.
6、有關報名工作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25-3151800;83151935;83151936;83151937。
附件:2006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