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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級經濟師《財政稅收》高頻考點:企業(yè)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南風 2024/09/27 13:50:41 字體:

距離2024初級經濟師考試僅剩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了,此時再去翻書就太浪費時間了,網校特為廣大考生整理了2024初級經濟師《財政稅收》高頻考點,考前高效記憶就看它了!

第六章 所得稅制度

考點:企業(yè)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1.稅前扣除的主要項目

(1)工資、薪金: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2)補充養(yǎng)老保險: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5%標準內的部分;補充醫(yī)療保險: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5%標準內的部分。

(3)利息:非金融企業(yè)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yè)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4)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的部分。

(5)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部分。

(6)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7)業(yè)務招待費: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

(8)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9)環(huán)境保護、生態(tài)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據實扣除。

(10)非居民企業(yè)境內機構、場所分攤境外總機構費用:據實扣除。

(11)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3年內扣除。

(12)人身意外保險費(因公出差):據實扣除。

(13)黨組織工作經費: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

2.禁止稅前扣除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yè)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非公益性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企業(yè)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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