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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司替游客向其他單位支付的交通費等,為何只能開具普通發(fā)票

橙子很忙| 提问时间:05/0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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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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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多年稅務師事務所工作經(jīng)驗,擅長結(jié)合實務案例進行原理解釋,讓學員在案例中學會知識,幫助學員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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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普通發(fā)票。

祝您學習愉快!

05/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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