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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shè)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yīng)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本通知所稱設(shè)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老師這個一次性計提的話,分錄是怎么處理的?

84784965| 提問時間:2019 05/24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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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固定資產(chǎn)購入時賬務(wù)處理是一樣的,只是提折舊的時候全額就可以了。
2019 05/24 12:50
84784965
2019 05/24 14:21
已經(jīng)計提到一半的固定資產(chǎn) 就把剩下的都全部計提了是吧?
耿老師
2019 05/24 16:36
你好,是的,可以這樣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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