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的計劃成本計價主要涉及存貨的購入和發(fā)出兩個階段,在內(nèi)容上涵蓋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資等具體的存貨項目。以下以原材料為例,具體說明存貨計劃成本計價的核算。
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核算時,需要設置“物資采購”、“原材料”、“材料成本差異”等科目,但不需設置\“在途物資\”科目。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核算,需掌握五筆核心分錄、成本差異的分配、發(fā)票賬單與材料到達企業(yè)是否同步等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五筆核心分錄
1.采購材料采購材料時,按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物資采購”科目,按應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科目;按不同的結算方式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即:
借:物資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 材料入庫 材料入庫時,按材料的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物資采購”科目。即:
借:原材料
貸:物資采購
3.結轉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
結轉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時,按入庫材料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物資采購”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按入庫材料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物資采購”科目。即:
借:物資采購
貸:材料成本差異
或者相反。
4.發(fā)出材料 發(fā)出材料時,根據(jù)材料的具體用途和領用部門,按材料的計劃成本,借記“生產(chǎn)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即:
借:生產(chǎn)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等
貸:原材料
5.結轉發(fā)出材料的成本差異
結轉發(fā)出材料的成本差異時,按照發(fā)出原材料計劃成本計算分攤的成本差異額,借記“生產(chǎn)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即:
借:生產(chǎn)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
超支用藍字,節(jié)約用紅字。
在上述五筆會計分錄中,要注意:(1)第1筆分錄和第5筆分錄的區(qū)別;(2)第5筆分錄的金額,需要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的分配才能確定。
二、材料成本差異的分配
材料成本差異的分配主要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確定發(fā)出材料應負擔的差異,即上述第5筆分錄的金額;二是確定期末結存材料應負擔的差異。這里需要牢記下面三個步驟和公式:
1.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計算差異率時,超支差異用正數(shù),節(jié)約差異用負數(shù)。
2.發(fā)出材料負擔的差異=發(fā)出材料的計劃成本×差異率
3.結存材料負擔的差異=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差異率
三、發(fā)票賬單與材料到達企業(yè)是否同步的三種情況
這里的三種情況可簡單地概括為:單料同到、單到料未到和料到單未到。
1.單料同到
當發(fā)票賬單和原材料同時到達企業(yè)時,這部分原材料既有實際成本,又有計劃成本,同時還可據(jù)此確定成本差異。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采購和入庫過程需要作核心分錄中的前3筆分錄;月底計算成本差異率時,公式中的分子要包括這部分材料的成本差異,分母也要包括這部分材料的計劃成本。
2.單到料未到
當發(fā)票賬單到達企業(yè)而原材料月底仍未到達企業(yè)時,財會部門只能根據(jù)發(fā)票賬單確定這部分材料的實際成本,并作核心分錄中的第1筆分錄,但卻不能作材料入庫和確定入庫材料成本差異的第2筆分錄和第3筆分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月底計算成本差異率時,公式中的分子和分母均不會涉及這部分材料。
3.料到單未到
當原材料到達企業(yè)而發(fā)票賬單月底仍未到達企業(yè)時,財會部門應按計劃成本對這部分原材料估價入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沖回,待收到相關發(fā)票賬單時,再按正常程序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月底計算成本差異率時,這部分原材料的計劃成本是否作為計算的依據(jù)之一而加到公式的分母中去呢?
一般情況下,材料成本差異是隨著材料入庫而形成的。但料到單未到時,月末需根據(jù)計劃成本對這部分原材料暫估入賬,而其成本差異卻并不體現(xiàn)在本月的賬面上,而是反映在辦理結算的那個月份。這就造成了本月有這部分原材料的計劃成本,而無其成本差異的情況。從理論上講,計算成本差異率時,材料成本差異的計算口徑與原材料計劃成本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但這樣處理,需要對當月收入原材料的計劃成本進行分析,剔除料到單未到這部分原材料的計劃成本,這樣勢必加大了核算的工作量;另一方面,若使這部分計劃成本作為計算依據(jù),雖然從某月來看會或多或少地影響發(fā)出材料負擔成本差異計算的準確性,但從長期來看,不同月份計算的發(fā)出材料負擔的成本差異偏差則可以相互抵消;此外,在料到單未到的情況下,生產(chǎn)車間就有可能從倉庫領用這部分原材料,而領用的材料理應負擔成本差異。因此,在會計實務中,企業(yè)在計算當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時,也應將本月料到單未到這部分原材料的計劃成本作為計算依據(jù)之一,加到公式的分母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