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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出口退稅貨物的稅務處理

來源: 編輯: 2008/01/23 14:07:40 字體:

  2007年6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7]90號,以下簡稱90號文),規(guī)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取消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商品出口退稅,降低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商品出口商品退稅率,10項由退稅改為免稅。那么,取消出口退稅貨物的增值稅如何處理呢?筆者認為, 此類出口貨物的征免稅處理,應當遵循2006年7月12日國家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的《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02號,以下簡稱102號文)文的要求處理。

  總體要求

  102號文規(guī)定,出口企業(yè)出口國家明確規(guī)定不予退(免)增值稅貨物的,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視同內銷貨物計提銷項稅額或征收增值稅。所以,出口企業(yè)出口不退稅貨物的,應當納入增值稅征稅申報體系,不再需要通過免退稅申報系統(tǒng)作出口免退稅申報。

  出口不退稅貨物如何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如何計算應納稅額,應當視出口貿易方式而定,由于來料加工出口采用免稅不退稅的稅收政策,因此具體來說,應該探討一般貿易方式、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退稅貨物,分別如何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一般納稅人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不退稅貨物

  一般納稅人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不退稅貨物,其增值稅銷項稅額應該按照以下公式確定:

  銷項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法定增值稅稅率)×法定增值稅稅率法定增值稅稅率應當根據(jù)貨物確定,一般為17%,特殊貨物為13%.由于一般貿易出口不退稅貨物,采用了視同內銷并按照法定增值稅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因此,按照增值稅環(huán)環(huán)抵扣的稅理考慮,這些貨物所耗用的國內原材料等進項稅額可以申報抵扣,無需再作進項稅額轉出。

  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退稅貨物

  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退稅貨物的,依照102號文的精神,應當按照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征收方式,以簡易征收辦法計算應納增值稅:

  應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征收率)×征收率上述征收率為6%.但這部分簡易征收的出口收入,其所耗用的國內原材料等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應作進項稅額轉出,并計入相應料件成本。如何核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呢?筆者認為,納稅人有充分依據(jù)能夠準確劃分用于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退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按照準確劃分的金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不能準確劃分的,應當參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05年11月28日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文第四項規(guī)定的要求作進項稅額的轉出: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可準確劃分用于應稅項目、免稅項目及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yè)額、進料加工復出口不退稅貨物銷售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yè)額合計+當月可準確劃分用于應稅項目、免稅項目及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深加工結轉貿易方式銷售不退稅貨物

  深加工結轉國家并沒有明確的退稅政策,各地也執(zhí)行的不一樣,客觀上造成各地深加工出口貨物稅負不同,企業(yè)反響很大。實務上,深加工結轉環(huán)節(jié)稅務處理存在以下2種情況典型做法:

  對深加工結轉視同內銷進行征稅,對這些貨物所耗用的國內原材料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如,山東地區(qū)魯國稅發(fā)[2001]131號文件規(guī)定,外商投資企業(yè)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加工貨物銷售給非外商投資企業(yè)出口的,或者生產(chǎn)企業(yè)的進口料件加工成品后不直接出口而是轉給其他生產(chǎn)企業(yè)再加工裝配后出口的,不實行“免、抵、退”稅辦法,須按照增值稅、消費稅的征稅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消費稅。這種辦法加大了企業(yè)稅負,削弱了企業(yè)產(chǎn)品市場競爭力。

  深加工結轉環(huán)節(jié)實行道道免稅政策,即實行對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加工費免稅、對這些貨物所耗用的國內原材料等進項稅額計入成本,不能退稅。這種辦法,如果最后道工序的加工企業(yè)內銷補稅,按照稅理,前面免稅的企業(yè)均應當作為內銷計算銷項稅額,但是這樣做征管難度太大,所以,這種辦法不利于增值稅環(huán)環(huán)抵扣的貫徹,不符合增值稅稅理和原則。

  由于采用政策不同,客觀上造成了稅負不公的現(xiàn)象,這是我國稅收立法必須盡快解決的難題之一。那么如果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深加工結轉貿易方式銷售不退稅貨物,應該如何處理呢?筆者認為,應當采用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退稅貨物辦法,即遵照102號文的要求,按照簡易征收辦法計算應納增值稅和轉出的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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