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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guī)模納稅人起征點月銷售額標準提高后,銷售額的執(zhí)行口徑是否有變化?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宋艷紅 2021/07/07 13:46:54  字體:

【問題】

小規(guī)模納稅人起征點月銷售額標準提高以后,銷售額的執(zhí)行口徑是否有變化?

【答案】

按季度申報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A在2021年4月銷售貨物10萬元,5月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收入40萬元,同時向其他建筑企業(yè)支付分包款12萬元,6月銷售不動產(chǎn)200萬元。則A小規(guī)模納稅人2021年第二季度(4-6月)差額后合計銷售額238萬元(=10+40-12+200),超過45萬元,但是扣除200萬元不動產(chǎn),差額后的銷售額是38萬元(=10+40-12),不超過45萬元,可以享受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稅政策。同時,納稅人銷售不動產(chǎn)200萬元應依法納稅。

小規(guī)模納稅人起征點月銷售額標準提高以后,銷售額的執(zhí)行口徑是否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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