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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問答:因公出差的機票能否稅前扣除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11/17 14:46:15  字體:

問:企業(yè)員工因公出差,購買的機票能否稅前扣除?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企業(yè)實際發(fā)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guān)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yīng)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jù)《國家稅務(wù)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關(guān)于印發(fā)〈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54號)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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