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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在提示付款時遭到付款人丁的拒絕,則乙可以行使追索權的對象包括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又又 2021/03/03 11:06:41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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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會經濟法單選題

乙在提示付款時遭到付款人丁的拒絕,則乙可以行使追索權的對象包括

甲向乙簽發(fā)一張以乙為收款人的匯票,乙將其背書轉讓給丙。如果丙在背書受讓該匯票后并未提示付款,而是將其背書轉讓給戊,戊又背書轉讓給乙,乙在提示付款時遭到付款人丁的拒絕,則乙可以行使追索權的對象包括(?。?/p>

A、甲 

B、甲、丙 

C、甲、丙、戊 

D、甲、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解析】

持票人為出票人的,對其前手無追索權。持票人為背書人的,對其后手無追索權。背書人乙作為持票人時,乙只能向前手出票人甲追索,不能向后手丙戊追索。  

現在吃的每個苦,都是給未來添磚加瓦。2021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時間轉瞬流逝,正在備考注會的小伙伴們趕緊來看??!以下是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精選練習題,快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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