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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產啤酒用于抵償債務,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是什么? 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jù)計算消費稅。 同時啤酒的消費稅計稅依據(jù)又是從量定額計征。 所以自產啤酒用于抵償債務,是以最高銷售價格還是從量定額作為計稅依據(jù)?

MATZKA| 提問時間:07/2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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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法學碩士,高分通過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長期從事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的教學工作,擅長對問題進行案例化解釋,助力學員順利通關,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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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啤酒的數(shù)量也就是從量定額作為計稅依據(j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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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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