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有個選項是對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委托方將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成本。 是: 不需要區(qū)分出售價格 是否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了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不是的。您的說法有誤的。(1)委托方將委托加工產(chǎn)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隨同應支付的加工費一并計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或“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方將委托加工產(chǎn)品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或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待最終的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時予以抵扣,而不是計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成本中。委托方在提貨時,按應支付的加工費等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等科目,按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按支付加工費相應的增值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加工費與增值稅、消費稅之和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待加工成最終應稅消費品銷售時,按最終應稅消費品應繳納的消費稅,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皯欢愘M——應交消費稅”科目中這兩筆借貸方發(fā)生額的差額,即為實際應繳的消費稅,于繳納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祝您學習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