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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算第二年(23年)的時候,為啥母公司(甲)用的時間權數(shù)是2/4,而子公司(乙)用的時間權數(shù)2/3,為什么它們用的時間不一致?等待期增加了一年,不應該都是2/4嗎?

jxjygz200301844| 提問時間:08/2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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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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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多年稅務師事務所工作經(jīng)驗,擅長結合實務案例進行原理解釋,讓學員在案例中學會知識,幫助學員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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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對于乙公司來說,一直都是權益結算的,后續(xù)等待期的延長屬于不利修改,不需要考慮

對于甲公司來說才屬于現(xiàn)金結算改為權益結算的,等待期的延長是需要考慮的

祝您學習愉快!

08/2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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