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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5月15日發(fā)放4月份的工資,那我現(xiàn)在要申報個稅的話是填3月份工資數(shù)嗎?

84784994| 提問時間:2023 01/2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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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答:5月15日發(fā)放4月份的工資,你當前的個稅應該根據(jù)累計的3月份和4月份的工資加起來算。因為4月份的工資并未來得及繳稅,但本月發(fā)放的4月份的工資已經(jīng)屬于4月的個稅計算范圍,因此當你在申報個稅時,需要將3月份及4月份的工資加起來算個稅。 雖然累計3月和4月的工資是繳納累計個稅的基礎,但當月個稅應繳是根據(jù)當月計算月應繳個稅。如果你在個稅完稅中,不將4月份的工資算入,將繳納的稅款仍按3月份計算,最后會造成后期欠稅,影響個稅征管。 拓展知識:另外,近期國家增加個稅臨時減免政策,一般是按月累計計算,如果你的月應繳納的個稅較之其他月份少,還可以按每月應繳的稅額累計來減免,確保自己不被納入高應稅水平。
2023 01/2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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