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和B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x19年6月30日,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產(chǎn)品,產(chǎn)品銷售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6000元,貨款尚未收到。2x19年12月31日,A公司對該應收賬款計提5%的壞賬準備。由于B公司陷人財務危機,2x20年1月1日與A公司協(xié)商,達成債務重組協(xié)議,具體內(nèi)容如下:(1)B公司以一批產(chǎn)品償還部分債務。該批產(chǎn)品的成本為20000元,計稅價格為30000元,增值稅額為4800元。(2)A公司同意免除剩余債務的30%,并延期至2x20年6月30日,延期期間的利息率為5%。要求:分別編制A、B公司2x20年1月1日與債務重組有關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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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A公司
借應收賬款-債務重組56840
庫存商品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4800
預計負債5684
其他收益18676
貸應收賬款116000
2022 04/19 14:10
暖暖老師
2022 04/19 14:1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20000
貸庫存商品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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