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y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稅率13%,2020年7月有關生產經營業(yè)務如下: 月初外購貨物一批,支付增值稅進項稅額24萬元,中下旬因管理不善,造成該批貨物一部分發(fā)生霉爛變質,經核實造成1/4損失: (2)外購的動力燃料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20萬元,一部分用于應稅項目,另一部分用于免稅項目,無法分開核算;銷售應稅貨物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700萬元,銷售免稅貨物取得銷售額300萬元。計算該企業(yè)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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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24*(1-1/4)+20*700/(700+300)=32
2022 04/0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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