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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退役士兵報經營所得時有什么優(yōu)惠政策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2 01/09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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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燃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2022 01/09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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