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5 日,委托外單位加工 B 材料(屬于應稅消費品),發(fā)出 B 材料成本為 70 000 元,支付加工費 20 000 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 2 600 元,由 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 10 000 元,材料加工完畢驗收入庫,款項均已支付。材料收 回后用于繼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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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發(fā)出 B 材料成本為 70 00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資 70000
貸,原材料 70000
支付加工費 20 000 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 2 60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資 20000
借,應交稅費——應增進2600
貸,銀行存款等22600
由 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 10 000 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1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
材料加工完畢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90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90000
祝您學習愉快,如果對老師的回復滿意,請給老師一個好評,謝謝。
2020 05/12 15:12
84784950
2020 05/12 15:43
支付加工費 20 000 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 2 60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資 20000
借,應交稅費——應增進2600
貸,銀行存款等22600
這個不理解?
立紅老師
2020 05/12 15:45
你好
這個是哪里不理解呢?支付的加工費是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稅額計入進項稅額核算
84784950
2020 05/12 15:50
理解了
立紅老師
2020 05/12 15:54
祝您學習愉快,如果對老師的回復滿意,請給老師一個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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