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去年1-10月份因為沒生產(chǎn),電費也少,每個月都沒有收到電費發(fā)票,也沒有計提,11,12月份才有電費,也計提了,最近出租方把1-12月份電費發(fā)票都開過來了,我想請問今年可不可以補提上年1-10月份的電費進去?分錄怎么做?稅務(wù)賬

84785023| 提問時間:2020 02/2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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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你好,電費不需要計提的,收到的時候做賬即可
2020 02/27 11:39
84785023
2020 02/27 11:42
可是那是上年的水電費,有六萬多,但是我賬面只是計提了四萬多,中間這兩萬多就在收到發(fā)票的時候做制造費用?
紫藤老師
2020 02/27 11:43
收到發(fā)票的時候做制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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