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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2018年10月認(rèn)定的高新技術(shù)企業(yè),2018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我的研發(fā)費用可以不做加計扣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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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2018年認(rèn)定的高新技術(shù)企業(yè),2018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可以放棄做加計扣除的
2019 04/28 14:18
84784984
2019 04/28 14:28
請問老師,那國稅局應(yīng)該會讓我說明情況吧! 為什么不做加計扣除,我是因為沒有做研發(fā)費用科目的列支,所以今年不想享受。寫這個原因可以嗎?
果果老師
2019 04/28 15:22
不做加計扣除給稅務(wù)寫個情況說明就可以了
84784984
2019 04/29 07:44
昨天下午我給稅管員打電話咨詢了,他講高企必須享受加計扣除
果果老師
2019 04/29 11:41
這個有地區(qū)差異,以您當(dāng)?shù)囟悇?wù)規(guī)定為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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