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如何繳納個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規(guī)定:“一、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財務人都在看的: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規(guī)定:“一、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財務人都在看的: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