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在兩處取得工資薪金,兩處減免稅額不一致,如何處理
【問題】
殘疾人在兩處取得工資薪金,兩處預扣預繳地規(guī)定計算的減免稅額不一致,匯算清繳如何處理?
【答案】
依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的規(guī)定:”二、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取得綜合所得辦理匯算清繳時,匯算清繳地與預扣預繳地規(guī)定不一致的,用預扣預繳地規(guī)定計算的減免稅額與用匯算清繳地規(guī)定計算的減免稅額相比較,按照孰高值確定減免稅額?!?/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