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可否再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
【問題】
企業(yè)在2019年7月因最近12個月銷售額達到了500萬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以再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
【答案】
稅務局2019年減稅降費政策答復匯編:24. 轉登記小規(guī)模納稅人是否只要滿足一個條件?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五條規(guī)定,“轉登記日前連續(xù)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xù)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只要滿足這一個條件嗎?是否還需要符合其他條件?
答:1.辦理轉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滿足轉登記日前連續(xù)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xù)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的條件,但是2019年只能辦理一次轉登記。2.不需要符合其他條件。
所以,2019年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連續(xù)12月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可以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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