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金額注明了價稅合計金額和稅率,印花稅費可以按不含稅的金額繳納?
答: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五條規(guī)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如下:
(一)應(yīng)稅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因此,采購合同未注明增值稅稅額,應(yīng)以合同列明的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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