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上注明了保險金額,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上注明了保險金額,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二條規(guī)定:“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因此,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上只有票價和燃油附加費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保險不可以參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