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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資助政策下高職院校貧困生認定工作的探析

來源: 丁官元 編輯: 2011/01/02 14:24:49  字體:

  摘要:2008年是全面實施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新資助政策體系的關鍵一年,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在2007年的投入基礎上增加一倍,達到308億元。因此,在這種新的資助政策下,高職院校貧困生的認定作為貧困生資助工作的首要環(huán)節(jié),其準確性直接影響到高職院校貧困生資助的效益與效率等。本文闡述了高職院校當前貧困生認定工作的現(xiàn)狀,分析了當前貧困生認定現(xiàn)狀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問題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了學校需要加強誠信教育、社會構建誠信體系、建立貧困家庭信息共享平臺等改進措施。

  關鍵詞:新資助政策 高職院校 貧困生 認定工作

  1 引言

  按照國務院要求, 2008年對貧困生的資助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在2007年的投入基礎上增加一倍,達到308億元。按照現(xiàn)有制度設計,財政每年投入的308億元主要用于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按照國務院的規(guī)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規(guī)范地把每一分錢發(fā)給經濟困難的學生。在這種新的資助政策形勢下,高校貧困生的認定作為高校貧困生資助工作的首要環(huán)節(jié),其準確性直接影響到高校貧困生資助的效益與效率,影響到高等教育機會的公平與均等,甚至影響到我國高等教育改革和發(fā)展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xiàn)。因此如何科學的認定貧困生,把握好高職院校貧困生的認定具有極其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

  2 當前貧困生認定的現(xiàn)狀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其中學習費用指修讀本專業(yè)學分所需要的學費和書本費、住宿費等;生活基本費用是指學生衣、食、住、行、通信等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費用。對貧困生層次的劃分,按賈克水的研究理論,貧困生一般可分為三個級別:一般困難生、貧困生和特困生。其中第一級別為“一般困難生”,是指學生家庭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條件,但因突發(fā)變故,發(fā)生暫時性困難,需要借錢繳費,使學生在?;ㄥX緊張,面臨間歇性困難;第二級別為“貧困生”,是指家庭經濟收入很少,并有相當數(shù)額的債務,只能繳納一部分學雜費,其基本生活費接近于當?shù)刈畹蜕畋U暇€;第三級別為“特困生”,是指家庭沒有收入來源,基本上靠借債上學,無力繳納學雜費,在校生活水平處于當?shù)刈畹蜕畋U暇€以下的學生。簡單地說,“有能力支付教育費用,但發(fā)生暫時性困難”的為“一般困難生”,“支付教育費用很困難”的是貧困生,而“無力支付教育費用”的則是特困生。我國高職院校中現(xiàn)階段比較有影響力的貧困生認定辦法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的:

  (1)確定困難生的認定標準,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孤兒、烈士子女或優(yōu)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二是單親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長期臥床,家庭缺乏勞動力,又無固定經濟來源且親友無資助能力者;三是家庭被地方政府列為特困戶,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四是家庭為民政部門確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者;五是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fā)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者;六是來自老少邊窮地區(qū),經濟條件差,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者;七是因家庭經濟貧困,無力支付在校期間必要的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

  (2)困難生認定的程序是:首先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在申請書后附上盡可能提供的貧困證明;二是班級調查、測評、摸底;三是輔導員組織班委評議、排隊、預審;四是系部或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公示;最后由學校貧困生資助中心審核并建立貧困生檔案。

  (3)貧困生等級的確定條件是:一是只要學生提供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門加蓋公章的任一形式的貧困證明或在家庭經濟調查表中有政府部門加蓋公章的低收入家庭,可初步認定為“一般困難&rdquo1473在此基礎上,如果能提供三級貧困證明原件,戶口薄及其他貧困證明材料,可初步認定為“比較困難&rdquo1473在此基礎上如果還能提供其他困難證明者,如監(jiān)護人喪失勞動能力證明,無經濟收入證明,孤兒證明或受災證明等,可初步認定“特殊困難”。與此同時,還綜合考慮學生的表現(xiàn)和日常消費行為等。

  3 貧困生認定存在的問題

  3.1 貧困證明不能反映學生貧困的真實性

  由于各高職院校的生源地比較分散,學校不可能對每一個申請貧困資助的學生進行實地調查認定,因此,學校無法真正獲知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判斷學生是否為貧困生的一個重要憑證,就是學生家庭所在地政府加蓋公章的貧困證明。而學生要獲得這樣一個貧困證明并不困難。只要學生自己寫好材料后,先到村里和鎮(zhèn)里蓋章,然后到民政局蓋章,有些地方,甚至連民政局的章都省了。對于考出去的大學生,當?shù)卣紭芬庹疹?ldquo;自己人”,并不會太為難他們。而學校又沒有有效的方法來辨別這些貧困證明的真?zhèn)?所以,學校在眾多的貧困證明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另外,貧困也只是一個相對概念,生源地和高校所在地之間存在地區(qū)經濟差異,地方基層組織開具的證明只能證明該生在當?shù)厥秦毨У?但該生在學校屬不屬于貧困生還不能完全確定。

  3.2 班級測評不能全面反映真實情況

  每到確定貧困助學金時,都有學生向輔導員講得“聲淚俱下”,還有學生當著輔導員的面爭得面紅耳赤。輔導員也頗感無奈,認為同學們互相接觸多,班級測評應該是最好的辦法。讓申請助學金的學生上臺“演講”,通過演講告知同學其貧困程度,然后由同學投票來決定“國家助學金資助給誰”。在這種環(huán)境下,有的貧困生為不愿泄露隱私而自動退出參評。有的貧困生因為自卑心理,平時和同學接觸少,有的甚至還不知道該和同學怎么相處,即使同寢室的同學知道他困難,但投票時自然票數(shù)就少了;平時人緣好的人都上了“貧困榜”。有同學對選舉結果感到驚訝,但自己的投票理由也不公正:“我知道某同學確實不貧困,可我倆關系很好,投一票算給他‘撐個門面’,沒想到他居然評上了”。這樣的“測評”讓人看了心情沉重,它會給貧困生的心靈,給學生間原本單純的人際關系帶來令人擔憂的后果。

  3.3 評議中存在的不合理現(xiàn)象

  對于貧困學生的幫助,程序越簡單,越具有人情味,越能體現(xiàn)關愛。每所學校都會在發(fā)出錄取通知書時,寫上一封信,承諾“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可是為何很多家庭和學生對此根本不相信,還要上街在脖子上掛上一個牌子,說“考上了大學,無法繳納學費,求好心人幫助”呢?一方面在于申請困難幫助的程序太煩瑣,條件太苛刻,而評議小組的介入,更增加了貧困學生獲得資助的難度。另一方面從學生輔導員任組長,學生擔任成員的組員構成結構中,我們可以看到,其大致標準來源于對學生生活的觀察,看這個學生是否有一個貧困生應該的生活,同時還有可能根據(jù)評議員們的喜惡以及和評議對象的親疏關系來評定。這種戴著有色眼鏡看貧困學生的標準,有可能助長某些不正之風在學生中蔓延。而因此成立認定評議小組,進行制度化、規(guī)?;呢毨дJ定,這是不符合幫困助學、讓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育人精神的。

  4 貧困生認定存在問題的原因

  4.1 學生的月消費情況和家庭貧困證明可信度低

  部分學校通行的認定標準是以學校所在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線為準,按學生最低生活費的支出劃分。而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由輔導員大致地了解困難學生每月的消費情況,缺乏定量的實際標準,而且也難以掌握學生的實際消費情況。同時,由于學生本人所提供的家庭經濟情況可信度較低,有的學校根據(jù)各地民政部門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委會開據(jù)的貧困證明認定貧困生。但生源地部分職能部門工作浮于表面、把關不嚴,這使貧困生認定不準確,直接導致資助金無法實現(xiàn)最優(yōu)化配置。

  4.2 學生生源地較分散,學校對學生進行實地調查走訪不太現(xiàn)實

  制定一個認定貧困生的“科學”標準并不難,但科學的標準并不一定就是最可操作和最易操作的標準,難就難在如何用這一標準去認定“誰是誰不是”貧困生。認定貧困生難的關鍵問題就在于貧困生的認定是需要成本的。由于學生的生源地一般分布比較分散,學校不可能對每一個申請貧困資助的學生進行實地調查認定。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兩種可選擇的方式:一是將有限的助學資源多次切割,來擴大資助范圍;再者就是將貧困生的認定工作交給大學生父母所在地的基層組織。由此,轉換成了第一類問題存在的原因。

  4.3 申請貧困的學生人數(shù)大于指標數(shù)

  除了來自老、少、邊、窮地區(qū)的學生,家庭收入較低,經濟基礎差,家里無力負擔學生的學費和生活費;家庭收入與學生所在學校當?shù)氐慕洕闆r相差較大;家庭子女多使學費、生活費加在一起是很大的開銷等原因造成的貧困問題外;也有一些動態(tài)因素,如2008年初的冰雪災害、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以及一些其它自然災害引起的貧困。以上原因使得高職院校的貧困生人數(shù)發(fā)生很大變化,加上少數(shù)學生家庭誠信的問題,使高職院校申請貧困的學生人數(shù)遠超過指標數(shù)。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國家助學金是無法直接落實到實處的。

  5 貧困生認定工作的應對策略

  5.1 學校需要加強誠信教育

  要改進或是完善貧困生的認定措施,首先是學校要加強大學生的誠信教育。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說得好:“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把誠信知禮列入二十字基本道德規(guī)范內容。“身不正,不足以服;言不誠,不足以動”。這不僅是我們每個人的追求,也是奉獻者處事的原則,更是千千萬萬個中國人所堅定不移的信念。誠信是個人成功的基石,是社會發(fā)展的動力,更是我們生生不息的民族之魂!因此,高職院校應把誠信教育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一環(huán)來抓,作為培養(yǎng)學生做人的道德基礎和根本來抓,教育學生求真務實,在國家助學金申請過程中人人講誠信,實事求是的按規(guī)定辦事,還要讓學生認識到這不僅只是一次國家助學金評比中的誠信問題,誠信問題更是與國家、社會的繁榮昌盛、生死存亡相關的大事。

  5.2 社會需要構建誠信體系

  誠實守信是一切制度和規(guī)范得以確立和運行的基礎,是社會秩序建立的依靠。黨的十六大就明確提出了“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健全現(xiàn)代市場經濟和社會誠信體系”的戰(zhàn)略任務。社會誠信體系是一種社會管理機制,一方面通過宣傳教育倡導行為主體自律,另一方面通過獎勵守信、懲戒失信對行為主體進行他律,從而有效維護社會一切活動的正常秩序。社會誠信體系構建主體應包括政府、企業(yè)和公民三類,政府誠信建設是主導,企業(yè)誠信建設是關鍵,公民誠信建設是基礎。通過搭建資源共享的信息平臺、建立獎懲明確的制度體系、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提升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誠信水平,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誠信體系。有了社會誠信體系,讓公民誠信行為終身記錄,并隨時隨地可查閱,可促進公民的行為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國家助學金的申請與評定就可以在和諧的環(huán)境中公平的進行。

  5.3 需要建立貧困家庭信息共享平臺

  全國統(tǒng)一建立貧困家庭信息共享平臺,地方政府的扶貧部門負責調查、資料上傳與更新。

  學校在進行貧困生評定的過程中,可直接在收到學生申請后,在網絡信息平臺上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確認該生的各項所需信息,并以此信息作為學生參加國家助學金評定的依據(jù)。對于政府來說,做到了“授人以魚”,也做到了“授人以漁”、做到了“輸血”,也完善了“造血”功能,為百姓的自我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條件,這即是政府的職責所在,又創(chuàng)造性的為當?shù)匕傩臻_展了幫扶工作。對于全國各地的各級各類學校而言,解決了因學生居住地分散而不能調查走訪的困難,也避免了學生及家長不誠信等引起的各種問題。對于學生而言,不存在因個別同學不誠信引起的學校對所有困難學生的不信任問題。對國家而言,將各類扶貧助學政策落實到了實處,各類助學金發(fā)放到了真正困難的學生手上,達到了應有的扶持困難學生的目的,同時也解決了困難學生家庭的困難。

  5.4 需要一支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

  要做好貧困生的認定工作,除了需要以上宣傳教育與信息暢通外,還必須要有為學生熱情服務、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只有他們辛勤的勞動,在日常的工作、活動中,才能觀察到學生的各種表現(xiàn),掌握學生的第一手資料。積極構建人格平等、機會均等原則,強化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制定科學、合理、詳細、可行的貧困生評定標準體系,做到評定標準一致,減少人為因素產生的影響。才能時刻注意考慮家庭特別困難,但又不愿公開透露自己真實情況的學生,積極保護他們的隱私,關注自尊心“特別”強的學生。只有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才會以高度的責任心去精心處理貧困生的認定工作,從而才能將國家資助金用到最需要幫助的學生身上,保證國家助學政策的順利實施。也只有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才能更好地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好事辦好、將好事辦實,才能讓黨和人民放心。

  6 結語

  新的資助政策投入力度之大,覆蓋面之廣,充分體現(xiàn)了黨和政府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關注,充分體現(xiàn)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yōu)越性,是一項眾人皆贊的民心工程,凝聚著黨和政府對億萬學生成長成才的關愛,減少了貧困生在學校順利完成學業(yè)的后顧之憂,是一件大好事,可是,貧困生的認定工作直接關系到國家新資助政策的落實,在貧困生認定的過程中如何體現(xiàn)“三公”,如何消除“不和諧”之音,將好事辦得更好,還需要各級政府的深切關懷,盡早建立貧困家庭資料共享平臺;還需要全社會的大力支持與關愛,盡快健全全社會范圍內的誠信體系;還需要各高職院校的群策群力,不斷完善貧困生認定的相關制度;更需要一批對學生負責的學生工作隊伍,把貧困生認定工作走向精細化,避免“免費午餐”。因為這項工作關系到千萬個家庭,也關系到學校與教育的使命,更關系到社會的穩(wěn)定與國家的未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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