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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談了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二是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三是改建的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的,除了屬于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租入固定資產外,應適當延長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關鍵詞】固定資產 改建 大修理 支出
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筑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fā)生的支出。
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guī)定攤銷扣除。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yè)已經支出、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長期待攤費用盡管是一次性支出的,但與支出對應的受益期間較長,按照收入支出的配比原則,應該將該費用支出在企業(yè)的受益期間內平均攤銷。稅法上也不可能以犧牲國家稅收利益為代價,允許企業(yè)將跨越一個以上納稅年度的費用支出一次性稅前扣除。具體規(guī)定,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
一、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對于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來說,賬面價值僅剩了凈殘值,也就是說,該項固定資產的可利用價值已全部轉移,這時候在這些資產上發(fā)生的改建支出,是不能將其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因為此時固定資產的價值形式已經消失,后續(xù)支出也巳失去了可以附著的載體,所以,應將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周定資產的受益期限內平均攤銷。此種情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筑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fā)生的支出,因為通過改變房屋或者建筑物的結構,延續(xù)了其使用價值和年限,又能為企業(yè)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流入,所以應按照該被改建的資產預計尚可使用的年限分期攤銷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與該資產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并沒有轉移給承租方,因而資產的所有權仍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只在協(xié)議規(guī)定的期限內擁有對該資產的使用權,因而對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fā)生的改建支出,不能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只能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在協(xié)議約定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此種情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筑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fā)生的支出,因為通過改變房屋或者建筑物的結構,增大了其使用價值或者使用年限,能為企業(yè)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流入,由于此類固定資產所有權仍然屬于出租方,而不是作為承租方的改建方,所以其受益期只能局限于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內,其改建支出也只能在剩余租賃期限內攤銷。
三、改建的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的,除了屬于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租入固定資產外,應適當延長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除了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外,企業(yè)所擁有的固定資產,仍然具有可利用價值,仍然在通過計算折舊予以扣除,而這時企業(yè)用于對這些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將增加固定資產的價值或者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其性質屬于資本化投入,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值,按規(guī)定提取折舊后進行扣除,而不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一是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二是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企業(yè)發(fā)生的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予以攤銷扣除。
根據此規(guī)定,作為分期攤銷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固定資產的一般修理支出,將不被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而被當作收益性支出當期予以扣除。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修理支出,即符合資本化條件的修理支出,才有必要作為長期待攤費用,予以分期攤銷。本條例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了不同來源下的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的確定方法,所以本項規(guī)定的條件就是指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達到根據稅法規(guī)定所計算出來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是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往往旨在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提高其使用價值。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根據本項的規(guī)定,必須是使固定資產經過修理后,其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否則就不被當作大修理支出。本項條件結合第一項條件,就構成了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的兩個充分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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