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證件丟失如何補辦該證

來源: 編輯: 2005/09/07 15:46:18 字體:

  問:我今年元月份辦的《車輛購置稅證件》丟失,請問如何補辦該證?

  答:車輛購置稅完稅證發(fā)生丟失,納稅人須持《機動車行駛證》向原發(fā)證稅務機關申請補發(fā),并填寫《換(補)車輛購置稅完稅明申請表》。補發(fā)時,如屬個人,應親自辦理,不可代辦;如屬單位,須在申請表上蓋章,經辦人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在申請表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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