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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療機構臨時聘請坐堂門診及售藥人員取得的報酬應如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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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6 10:45:08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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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fā)[1997]178號文件規(guī)定,受醫(yī)療機構臨時聘請坐堂門診及售藥,由該醫(yī)療機構支付報酬,或收入與該機構按比例分成的人員,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以一個月內(nèi)取得的所得為一次,稅款由該醫(yī)療機構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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