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納稅人在行政賠償中的權利

來源: 編輯: 2002/12/31 11:30:33 字體:
  1、因稅務機關處理、處罰不當給納稅人造成損失的,納稅人有請求賠償的權利。

  2、因稅收保全措施不當給納稅人造成損失,納稅人有請求賠償的權利。

  3、因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不當給納稅人造成損失的,納稅人有請求賠償的權利。

  4、納稅人有要求繼續(xù)行使已撤銷稅務機構職權的稅務機關進行賠償的權利。

  5、納稅人死亡后其親屬有代其繼續(xù)向稅務機關提出賠償的權利。

  6、納稅人有向撤銷賠償義務機關的上級稅務機關提出賠償的權利。

  7、納稅人有向加重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復議機關提出賠償的權利。 

  8、納稅人有向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的任何一個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的權利。

  9、納稅人有向稅務機關提出數項賠償要求的權利。

  10、納稅人有要求稅務機關在規(guī)定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權利。

  11、納稅人有要求稅務機關按法定賠償金履行賠償義務的權利。

  12、納稅人有要求稅務機關消除影響的權利。

  13、納稅人因不可抗力或者障礙發(fā)生,有要求延長賠償時效的權利。

  14、納稅人有要求稅務機關不對賠償金(國家賠償金)征稅的權利。

  15、納稅人有要求稅務機關不對賠償請求收取任何費用的權利。

上一篇:牙稅與營業(yè)稅

下一篇:荀況賦稅觀

免費試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免費聽

  • 多維協(xié)同聯(lián)動構建新時代財會監(jiān)督體系

    多維協(xié)同聯(lián)動構建新時代財會監(jiān)督體系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