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拍賣小汽車摩托車給職工也要征收增值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版權(quán)所有 嚴禁轉(zhuǎn)載) 編輯: 2003/04/11 16:24:25 字體:
  某市政府某機關(guān)為落實中共中央的廉政要求,將一輛皇冠牌小轎車拍賣,取得收入392200元,請問,此項收入是否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舊貨和舊機動車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29號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摩托車、游艇,售價超過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舊機動車經(jīng)營單位銷售舊機動車、摩托車、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因此,該機關(guān)取得的銷售小轎車的收入應繳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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