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學員分享:鳴謙2012年注冊稅務師(稅二)的微學習筆記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2/02/09 13:33:32 字體:

第三章 土地增值稅

  征稅范圍

 ?。ㄒ唬┮话阋?guī)定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應試提示】國有。

 ?。?)轉讓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

 ?。ǘ┚唧w規(guī)定

  【應試提示】記憶技巧:具體規(guī)定要在一般規(guī)定的前提下進行掌握。(1)所有權轉移(2)有償(有收入)。

  一、收入額

  貨幣收入與非貨幣收入。

  外幣收入:按當日或當月1日匯率折算。

  二、扣除項目及金額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新房銷售:五項。

 ?。ㄒ唬┤〉猛恋厥褂脵嗨Ц兜慕痤~=價款+相關費用(契稅)

  (二)房地產開發(fā)成本

  【應試提示】六項。對開發(fā)成本的記憶要具體到每一項所包括的內容。

 ?。ㄈ┓康禺a開發(fā)費用

  1.財務費用→其中的利息支出據實或計算扣除。

  2.管理費用→計算扣除。

  3.銷售費用→計算扣除。

  【應試提示】在計算題中即便已知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的數字,計算中也無用。

  兩種情況:

  (1)①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

 ?、谀芴峁┙鹑跈C構的貸款證明:

  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費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5%以內

 ?。?)①不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

  或:②不能提供金融機構的貸款證明

  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10%以內

  【應試提示】(1)利息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yè)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2)加罰的利息不能扣除。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ㄎ澹┘佑嬁鄢剑ㄈ〉猛恋厥褂脵嗟慕痤~+房地產開發(fā)成本)×20%

  ◆非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出售新建房:四項。

  1.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金額

  2.開發(fā)成本

  3.開發(fā)費用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

  ◆出售舊房:三項。

  【應試提示】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經適房、廉租房且增值率未超過20%,免稅。

>>>點擊原帖查看更多內容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