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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關于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縣(區(qū))財政局、人事局、市直各主管單位,中央、省駐武單位:
根據甘肅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0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甘財會〔2009〕20)號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將我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及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名審查及相關要求
1、各縣(區(qū))財政、人事(職改)部門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規(guī)定仔細審查,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共同搞好會計專業(yè)技術考試工作。
2、報名資格審查中,重點應審查報考人員學歷證書、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原件。對填涂的報名信息卡要認真核對,確保全面、準確。
3、考生報名所需材料: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兩張;報名表、信息卡各一份。各縣財政局除上述材料外,還需上報2009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考試報名匯總表。
三、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45元。
四、考務日程安排
1、2010年5月15、16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 |
五、報名時間
1、2009年10月26至11月16日,考生分別到各縣(區(qū))財政局會計股、市直單位人員到市財政局會計科報名。
2、各縣(區(qū))財政局務必于2009年11月25日前將報名資料報送市財政局會計科。
六、考試用書及預訂辦法
2010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大綱、輔導教材、《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參考法規(guī)匯編》等參考用書重新修訂印發(fā),考生可在各報名點報名時一并訂購。
附件1、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四條”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四條”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取得博士學位。
?。?)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附件2、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預訂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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