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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2年度初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期申請辦理通知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現(xiàn)將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會[2012]24號)轉(zhuǎn)發(fā)給你們,并對濟南市2012年度初、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期申請辦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期申請范圍
對于因考試時間推遲與同期其他國家級考試沖突、懷孕生產(chǎn)(原則掌握在生產(chǎn)前后各60天內(nèi))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可以申請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2013年參加考試時,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二、辦理程序
有上述情況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30日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wǎng)考生延期考試申請系統(tǒng),核對、填寫《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7月2日至7月27日,須持本人簽名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一式2份及相關資料,到濟南市財政局會計處(濟南市龍奧大廈C區(qū)632房間,聯(lián)系電話:66603832)進行現(xiàn)場確認,逾期未申請、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延期申請需提供材料
對因考試時間沖突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軍官證及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原件、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試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對因懷孕生產(chǎn)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軍官證及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原件、醫(yī)院出具的預產(chǎn)期證明或其他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對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軍官證及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其他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審核確認
考生提交上述材料經(jīng)審核合格后,將《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一份交濟南市財政局會計處存檔,一份交考生留存。事由證明材料審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濟南市財政局會計處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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