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取的過橋費,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取的過橋費,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嗎?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guān)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二條第(二)項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試點前開工,是指相關(guān)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簡易計稅和差額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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