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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期間可以合并申報嗎?

來源: 安徽稅務(wù) 編輯:yushaungsw 2020/12/02 09:40:20  字體:

【問題】

過渡期間可以合并申報嗎?

【答案】

過渡期間不同納稅期限的財產(chǎn)和行為稅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

例如,某企業(yè)按季度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按月匯總繳納印花稅,2020年12月申報期申報時,只需申報印花稅;2021年1月申報期辦理報時,可以將2020年4季度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2020年12月份印花稅合并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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