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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企業(yè)會計核算——土地獲取階段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宋艷虹 2021/04/29 15:01:44  字體:

房地產企業(yè)會核算之土地獲取階段是房地產行業(yè)會計人員的必備知識,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了,快來看一下吧!

房地產企業(yè)會計核算——土地獲取階段

一、不同獲取方式的土地成本

房開企業(yè)主要的土地獲取方式

1.出讓方式

2.轉讓方式

3.劃撥方式(只存在于國有資產主體之間)

4.投資者投入(前已述及)

5.非貨幣資產交換

二、獲取土地階段不同方式下的入賬成本

1.接受出讓

入賬成本=土地出讓金+相關費用+相關稅費

(稅費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涉及的契稅、耕地占用稅等)

2.接受轉讓

入賬成本=購買價款+相關費用+相關稅費

(如有關行政事業(yè)性收費、補交土地出讓金)

3.接受投資

入賬成本依照投資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但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資產交換

入賬成本依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7號、 12號、16號、20號》確定,如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

房地產企業(yè)通過政府土地出讓獲取土地(最為常見)的一般流程如圖 :

圖片2

6.房地產開發(fā)五證: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三、獲取土地階段的會計核算

根據會計準則,企業(y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但以下情況可以特殊處理:

1.土地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應當做為存貨,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即開發(fā)成本;

2.土地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應當將其計入投資性房地產。

3.若屬于開發(fā)產品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處理:無論何種方式取得,均計入開發(fā)成本——土地成本。

(1)以出讓方式獲取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獲取土地使用權,因為在獲取土地階段不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取得,所以直接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或“開發(fā)成本”科目。

借: 開發(fā)成本——土地成本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2)以轉讓方式獲取土地使用權

需要明確的是,土地使用權轉讓方發(fā)生了應稅行為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有責任和義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那么,對于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進行賬務處理時包括兩方面:核算成本、核算進項稅額。

借:開發(fā)成本——土地取得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3)以接受出資方式獲取土地使用權

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視同銷售,股東應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接受出資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進行賬務處理包括兩方面:核算成本、核算進項稅額。

接受出資時: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股本/實收資本

將土地投入開發(fā)時:

借:開發(fā)成本——土地取得成本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提示:

用于開發(fā)的土地使用權也可直接計入開發(fā)成本,該內容公司設立部分已經詳細講解過,不再贅述。

(4)以非貨幣資產交換方式獲取土地使用權

交換雙方均應確認銷售收入、合理確認換入資產價值,按照相關規(guī)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借:開發(fā)成本——土地取得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銷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固定資產清理

營業(yè)外收入

若屬于以未售商品房換取土地使用權,需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銷售成本

貸:開發(fā)產品

四、其他相關費用

除土地成本外,獲取土地階段還涉及一些其他相關費用,如競拍保證金、取得土地相關稅費等。

案例:

2017年6月,A地產公司支付1000萬元競拍保證金參與土地競拍,后成功取得100畝的土地使用權用于開發(fā)商品房,土地總價款5000萬元,單價50萬元/畝,契稅征收率為4%,當?shù)卣?guī)定的耕地占用稅稅額為22.5元/平方米,土地使用稅10元/平方米。A公司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競拍保證金、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

1.支付競拍保證金:

借:其他應收款 —— 保證金 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2.競拍成功,競拍保證金直接轉為土地出讓金(預付)

借:開發(fā)成本 —土地成本(土地出讓金) 1000

貸:其他應收款 —— 保證金      1000

3.應繳納的契稅為:

5000×4% =200(萬元)

依據契稅完稅憑證和付款證明

借:開發(fā)成本 ——土地成本(契稅) 200

貸:銀行存款           200

4.應繳納的耕地占用稅為:

100×666.67×22.5=150(萬元)

依據耕地占用稅完稅憑證和付款證明,

借:開發(fā)成本——土地成本(耕地占用稅) 150

貸:銀行存款              150

房地產企業(yè)獲取的土地符合耕地條件的需要依據實際占用耕地面積、按照規(guī)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繳納耕地占用稅,不符合耕地條件的不必繳納耕地占用稅。

繳納耕地占用稅后一年內不應重復繳納土地使用稅。

隨著土地出讓制度的完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繳納耕地占用稅的情況已經極為少見了。

5.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為

5000×0.5‰ =2.5(萬元)

繳納印花稅時,依據印花稅憑證和付款證明

借:稅金及附加        2.5

貸:應交稅金——印花稅    2.5

借:應交稅金——印花稅        2.5

貸:銀行存款              2.5

6.土地交付或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后,開始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

應繳土地使用稅

100×666.67×10=66.67(萬元)

借:稅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稅     66.67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66.67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66.67

貸:銀行存款                 66.67

提示:繳納耕地占用稅后一年內不應重復繳納土地使用稅。

五、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原則

圖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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