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建筑企業(yè)計稅方式的實務例題解析,快來孰知各省市的規(guī)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hujingwen 2020/07/06 16:33:17  字體:

例1:甲公司為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系一般納稅人,在施工A項目時,因A項目屬于老項目,采用簡易計稅方式。2019年2月甲公司分包一部分工程給乙公司。

請問,乙公司分包A項目時能否采用簡易計稅方式?相關省市有何具體規(guī)定?

北京市

北京市國稅局在《關于建筑業(yè)的26個熱點問題》中指出:”根據(jù)《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工程總包方按照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其與分包方在5月1日后簽訂分包合同的,分包方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但是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開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項目,建筑工程總包方按照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其與分包方在5月1日之后簽訂分包合同,分包方不可以按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天津市

《天津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國稅局營改增熱點問題的解答(第二期)》:問:一個項目甲方和乙方簽訂了合同,施工許可證上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5月1日后乙方又與丙方簽訂了分包合同,丙方是否能夠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答:財稅[2016]36號文規(guī)定,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丙方提供的建筑服務業(yè)務實質來看,是在為甲方的建筑老項目提供建筑服務,所以按照政策規(guī)定,丙方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河北省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二)》第31條規(guī)定,提供建筑服務新老項目的劃分,以總包合同為準,如果總包合同屬于老項目,分包合同也應視為老項目。

上海市

《上海市國稅局營改增試點工作專題解答(二)》問:營改增后,如果上包對業(yè)主還采用老項目簡易征收方式,但其下包承接分包案已與2016年5月1日之后簽約開工,那下包可采用新項目方式進行預繳開9%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嗎?那還存在上包先去預繳后,再拿抵扣單給下包去抵扣的問題嗎?

答:上包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下包可根據(jù)規(guī)定自行選擇是否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上下雙方可分別適用不同的計稅方法。

例2:甲裝修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主要以清包工方式提供裝修服務,年含稅銷售額為3000萬元,假定適用9%稅率,全年進項稅額約50萬元,甲公司采用何種計稅方式能合理少交增值稅,請?zhí)岢黾{稅籌劃方案?

一般計稅方式需要繳納增值稅:3000÷(1+9%)×9%-50=197.71(萬元)

簡易計稅方法需要繳納增值稅:3000÷(1+3%)×3%=87.38(萬元)

通過納稅籌劃采用簡易計稅少納稅: 197.71-87.38=110.33(萬元)

建筑施工行業(yè)的會計核算復雜、難度大,與廣大的生產(chǎn)型企業(yè)有很大的區(qū)別,想要學習更多的建筑企業(yè)知識,就來正保會計網(wǎng)校。

正保會計網(wǎng)校推出——《建筑施工企業(yè)賬務處理及稅務風險防控專題》,趕快加入我們吧,助你進入建筑企業(yè)做高薪全盤會計!免費試聽>>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