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應的進項稅額能否繼續(xù)抵扣?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fengjunyan 2020/11/30 14:27:41  字體:

【問題】

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應的進項稅額能否繼續(xù)抵扣?

【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和《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 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均規(guī)定: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收入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需要作轉出處理。

正保會計網校

(點擊圖片即可報名)

還想學習更多財稅知識嗎?快來看張文華老師講解的培訓學校全盤賬務處理及財務管理實操吧!

張文華老師:高級會計師,稅務師,精通各種稅收相關法律,擅長稅收籌劃,豐富的財務管理經驗,在教育集團行業(yè)事財務管理工作超過15個春夏秋冬,精通教育行業(yè)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的設計,編制《財務管理手冊》、《資產管理手冊》,對于財務工作的高效管理與規(guī)范起到了很好地促進作用。

本課程適用于各種民辦非性質培訓學校的賬務處理實操,以及如何進行財務管理,對培訓學校各個階段應該操作的會計分錄及財務管理模塊所需的管理用表格都進行了詳細地講解,學完課程,能夠:1、熟悉培訓學校的會計核算與賬表處理;2、掌握培訓學校財務預算編制;3、有效地進行成本控制與監(jiān)督。

更多各行業(yè)的晉升經驗,稅務知識,賬務處理,天天可看免費直播聽直播,立領代金券,最高可領100元!),驚喜多多!盡在正保會計網校-開放課堂,點擊進入了解更多>>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